4月25日,湘西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吉首召开。会议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武长主持,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万云、刘昌刚、彭益、吴凌频、刘时进、张才金、刘小刚,秘书长彭继春出席会议。副州长龙靖波、何益群,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立新,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建雄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辞职的备案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因故出缺补选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情况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提请任命的审判、检察人员施行任前公示的暂行办法(草案);审议并通过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民办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立法项目的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州十三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草案);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老司城遗址保护条例修改情况的报告。
会前,与会人员学习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彭武长为新一届州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要求新一届州政府组成人员要提高认识,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牢记宗旨,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民主法治进程;要改进作风,努力推进富民强州进程。